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的要求,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编制的《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 豫ICP备17022139号-1Copyright 2008-2009年 平顶山工程造价网 All Rights Reserved联系电话:0375-2997526 Email:pdsgczj@163.com 页面执行时间:312.500毫秒
豫公网安备 41041102000024号
网站托管维护:网站托管维护 中国亿联 24小时服务电话:18703750375 豫ICP备17022139号 主要服务范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 挂机短信 网站 建设 短信平台 网站推广 400电话 商标版权 服务器租用 服务器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