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文件
豫建设标[2006]57号
河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 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等11项公告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公告第449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告第450号);《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公告第451号);《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公告第433号);《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公告第434号);《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第435号);《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公告第436号);《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第437号);《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公告第438号);《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公告第439号);《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公告第4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44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45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2.1、3.2.2、3.2.7、3.2.8、3.3.1、3.3.2、3.3.7、3.3.8、3.3.10、3.3.11、3.3.13、3.3.14、3.3.15、3.3.16、3.3.18、3.4.1、3.4.2、3.4.3、3.4.4、3.4.9、3.4.11、3.5.1、3.5.2、3.6.2、3.6.6、3.6.8、3.6.10、3.6.11、3.7.1、3.7.2、3.7.3、3.7.4、3.7.5、3.7.6、3.8.1、3.8.2、3.8.3、3.8.7、4.1.2、4.1.3、4.1.4、4.2.1、4.2.2、4.2.3、4.2.5、4.3.1、4.3.2、4.3.3、4.3.5、4.3.6、4.4.1、4.4.2、4.4.3、4.4.4、4.4.5、4.4.6、5.1.1、5.1.2、5.1.3、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1.13、5.1.15、5.2.1、5.3.1、5.3.2、5.3.3、5.3.4、5.3.5、5.3.6、5.3.8、5.3.9、5.3.11、5.3.12、5.3.13、5.3.14、5.3.16、5.3.17、5.4.2、5.4.3、5.4.4、5.4.5、5.4.6、6.0.1、6.0.4、6.0.6、6.0.7(3、4)、6.0.8、6.0.9、6.0.10、7.1.1、7.1.2、7.1.3、7.1.5、7.1.6、7.2.1、7.2.2、7.2.3、7.2.4、7.2.5、7.2.7、7.2.9、7.2.10、7.2.11、7.3.5、7.4.1(1、4、5、6)、7.4.2(1、2、3、4)、7.4.3、7.4.4、7.4.10、7.4.12、7.5.2、7.5.3、7.6.2、8.1.2、8.1.3、8.2.1、8.2.2、8.2.3、8.2.4、8.2.5、8.2.6、8.3.1、8.4.1、8.5.1、8.5.3、8.5.4、8.5.5、8.5.6、8.6.1、8.6.2、8.6.3、8.6.4、8.6.5、8.6.9、9.1.2、9.1.3、9.1.5、9.2.2(1、2、3)、9.3.1、9.3.3、9.4.1、9.4.3(3)、9.4.5、10.1.2、10.1.3、10.1.4、10.2.2、10.2.3、10.3.2、10.3.5、10.3.6(1)、10.3.8、10.3.9、10.3.10、10.3.12、10.3.17、11.1.1(1、2)、11.1.3、11.1.4、11.1.6(1)、11.2.1、11.2.4、11.3.1、11.3.2、11.3.4、11.3.5、11.4.1、11.4.2、11.4.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45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8-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1)、3.2.2、3.2.3、4.2.11(3)、4.2.12、4.2.13、4.3.2、4.3.15、4.3.23、4.3.26、4.3.27(8、10、11、12)、4.4.13、4.4.17、4.4.18(4)、4.5.13、5.1.4、5.3.4、5.3.6(7)、5.4.2(1、3)、5.11.8、5.12.5、5.12.17、5.14.1、5.14.2、5.14.3、5.14.4、6.1.6、6.3.1、6.3.2、6.3.3、6.3.8、6.3.11(2、4)、6.3.13、6.3.15(1、3)、6.4.4(2)、6.4.11、6.4.12、6.4.13、6.5.3、6.5.4、6.5.5(2、3、4)、6.5.7(5)、6.5.12(2、3、6)、6.5.13、6.5.19(1、2)、6.5.20、6.5.22、6.6.2(6)、6.6.3、6.6.10(2、5、7)、6.7.1、7.1.2、7.2.2、7.2.4、7.2.5、7.2.9、7.2.16、7.2.21、7.4.1(1)、7.4.3、7.5.1、7.5.3、7.5.4、7.6.1、7.6.4、7.6.8、8.2.2、8.2.9、8.2.11、8.3.7、8.3.8、8.3.9、8.3.10、8.3.12、8.3.14、8.3.15、8.3.19(1、2、4、6)、8.3.26、8.4.3、8.4.4、8.4.6、8.4.10、8.4.12、8.4.15、8.4.20、8.5.2、8.5.3、8.5.4、8.6.4、8.7.4、8.8.1、8.8.3、8.8.4、8.8.5、8.8.11(1、2、3)、8.8.12、8.9.1、8.10.2、8.10.4、8.10.8、8.11.1、8.11.3、9.2.4、9.2.5、9.2.10、9.3.2、9.4.2、9.4.13、9.4.16、9.5.5、9.6.3、10.2.1、10.2.7(3)、10.2.14(1)、10.2.21(2、3、4)、10.2.23、10.2.24、10.2.26、10.3.2(2)、10.4.2、10.4.4(4)、10.5.3(1、3、5)、10.5.7、10.6.2、10.6.6、10.6.7、10.7.1、10.7.3、10.7.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43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109-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J109-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 434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1-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0.1、3.0.3、3.0.6、4.0.1、6.1.1、6.1.2、7.1.2、7.2.4、8.1.1、8.1.2、8.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J111-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 435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81-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7、4.2.1(2、3)、4.2.4、6.2.1(4)、11.3.4、11.5.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 436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83-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1、3.1.2(2、4)、4.2.3、4.2.4、5.1.3、5.2.1、5.2.2、5.2.3、5.4.1、5.4.3、6.1.1、6.1.8、6.1.9、6.3.1、9.1.1(3)、9.3.2、10.0.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 437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82-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8、4.2.4、5.2.5、5.3.4、5.4.4、6.3.6、6.3.7、7.2.3、9.2.5、9.2.6、11.2.3、14.3.1、14.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 438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0-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1、4、5、18)、4.0.1(1、8、9)、6.0.1(1)、7.0.1(2、3、4、8)、8.0.1(2)、9.0.1(1、7、8)、12.0.1(2、3)、13.0.1(2、12、13)、14.0.1(1、2、3、4)、18.0.1(1、5)、21.0.1(1)、25.0.1(1、3)、26.0.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 439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1-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4.2.6、4.3.3、5.2.6、5.3.4、5.5.1(3、7)、5.5.6(2)、6.2.6、7.1.3、8.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 440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67-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8、4.4.1、4.4.2、4.4.3、4.4.6、4.5.2、4.5.3、4.5.5、4.5.6、4.5.7、4.5.8、4.5.9、4.7.4、9.1.6、12.2.4、12.2.6、13.1.4、13.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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