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平造价协[2006]01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 造价师协会<关于对全省工程 概预算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注册造价师协会《关于对全省工程概预算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如下通知: 1、我市拟于4月下旬对全市预算员进行继续教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凡在我市范围内取得有效证件的人员均需参加继续教育,此次继续教育作为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必备依据之一。 3、参加此次继续教育的人员于4月10日—20日来建设大厦14楼造价从业人员管理室领取听课证。 以上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附:豫价协[2006]2号文件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文件
豫价协[2006]2号
各省辖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工程造价协会: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由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归口做好全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05]81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统一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中价协[2005]01 5号)的精神,要求对全省工程概预算人员进行2 0 0 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凡2005年1 2月底取得和20 05年核验合格的持有《河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或《河南省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概预算员)》和取得《河南省室内装饰工程定额预算员上岗证》的人员,均须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1 6个学时。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传达贯彻《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讲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际应用,介绍新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析《建设工程结算暂行管理办法》等,也可结合本市实际补充相关内容。
三、继续教育的方式及时问
以各省辖市为单位组织辖区内工程概预算人员参加,培训时间要求在20 06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问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要求,我省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行业自律制度,《河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河南省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证(概预算员)》和《河南省室内装饰工程定额预算员上岗证》同时废止。此次继续教奇作为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必备依据之一,请各市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有关换发证书事宜,将另行下文通知。
2、对考取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己取得执业注册证的工程概预算人员,不再参加继续教育和换发证书。今后工作中以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3、未参加2 0 04 2005年核验的工程概预算员资格证书自行注销,不再参加继续教育和换发证书工作。
五、各市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工程造价协会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好继续教育工作,并将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报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00六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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