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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年8月25日          【编辑录入:定额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科〔202124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随机抽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

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和《河

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有关

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 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  1—


 

部令第 149号)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令第 150号)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0号)

(四)《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6号)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八)《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

(九)国家、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有关规定

二、随机抽查对象

在本省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抽查内容

(一)企业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省外

进豫企业须提供在豫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

动合同情况);

(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情况(省外进豫企业须提供

在豫执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情况);

—  2—

 

 
 

(三)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

度文件;

(四)2018年以来有关造价咨询业务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投

标文件、投标报价、中标通知书、造价咨询合同、项目人员配备、

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过程文件等业

务归档资料);

(五)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标准的行为。

四、抽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抽查方式

企业自查、网上抽查和现场全面检查相结合。

(二)时间安排

1、检查准备:(2021年 8月20日-9月15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抽查内容进行自查,完善整理相关

材料,做好迎接抽查准备工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报告表和

随机抽查承诺书(见附件)于 2021年 9月14日  24:00前上传

至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http://222.143.34.229:9900/login)(以下简称监管系统)。

有关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可更新完善执法

人员库。

2、确定抽查对象:(2021年 9月16日-9月24日)

厅科技与标准处会同厅机关纪委、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按

照有关程序通过监管系统随机抽取受检企业,按以下原则确定抽

—  3—

 

 
 

查对象:一是从现有企业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确定抽查对象;

二是 2020年随机抽查中未取得合格等级的企业确定为必查对象;

三是 2020年随机抽查中未配合我厅检查的省外进豫企业确定为

必查对象。抽检项目结合 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统计情况

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三)组织检查:(2021年 9月26日-11月20日)

1、有关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

织专家对被抽取到的企业进行网上检查,原则上采取两个专家对

同一成果文件进行“背靠背”检查,需要现场核实的,由执法人员

和专家组成检查组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取证,并上

传至“监管系统”。

(四)上报及复核:(2021年11月21日-12月30日)

有关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检查结

果及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一并汇总上报至省厅,省厅组织抽查复核

后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结果。

五、有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是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

措施之一,有关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

求,严密组织,认真完成。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负责本地专家核查

端口的开启和终止,组织好线上线下检查,按要求在取证材料上

签字存档并上传至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

法程序,对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等问题,应

—  4—

 

 
 

进行现场取证。省厅将根据工作进程,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

查督导。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科技与标准处胡智慧       0371—66069856

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刘秀丽      0371—66069713

系统技术支持

0371—61312182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报告表

2.随机抽查承诺书

2021年 8月  20日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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