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办〔2016〕122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暨造价工程师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4号),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强化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按照省建设厅统一安排,在全市开展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暨造价工程师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检查对象
在本市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甲级、乙级(不含暂定乙级)资质的企业、省外进平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考核检查内容
(一)省内企业主要检查企业资质标准;
(二)省外进豫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主要检查进豫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三)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四)执业行为。
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设标[2016]44号。
三、考核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7月31日前,甲级、乙级(暂定乙级仅须按要求上传基本信息)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大厦605室。
(二)8月31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检查。
(三)适时公布最终综合考核检查结果。
四、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检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何国欣
副组长: 吴晓颖
组 员: 赵 凯 曹轶含 王彩霞 史冬梅 王艳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凯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375-2633793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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