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住建部副部长王宁在电视电话会上表示,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部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会上指出,本次部署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是经过近四个月的筹备后,经部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并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
在9月4日的会议上,住建部下发通知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的具体责任人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这五方主体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5个人的责任。不管责任人是离开原单位还是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
王宁在会议上表示,对于工程质量事故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管严查、严罚重处,不能手软,决不姑息。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都要依法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
除了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途径还包括: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做为造价管理部门,我们要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招标控制价备查、商务标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工作,同时做好标后履约牵头工作,为我市工程质量年行动尽其职,负起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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