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资料
1>个人书面申请2份;
2>单位遗失证明2份(需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5>补证费50元(补证后省站提供发票);
6>需要在省级媒体发布遗失声明(证书中必须包含:姓名、性别、证书编号、签发日期、现注册单位全称。缺一不可)
二、地址
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中段76号楼西配楼二楼(市人才交流中心院内)
三、电话 0375-2997526
注:
1、个人书面申请和单位遗失证明中必须包含:“ 姓名”、“性别”、“证书编号”、“签发日期”、“现注册单位全称”。
2、“签发日期”参考以下内容:
豫060D***为2006年6月30日 豫070D***为2007年7月24日
豫080D***为2008年7月23日 豫090D***为2009年8月18日
豫100D***为2010年7月30日 豫120D***为2012年8月15日
豫130D***为2013年9月2日 豫140D***为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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