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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认真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初审工作

  发表日期:2011年11月24日      作者:从业人员管理室     【编辑录入:定额站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河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办理2011年度注册造价师延续注册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我站将于20111010日起开始对我市符合条件的造价师进行延续注册初审工作。

   延续注册材料分网上材料和书面材料两部分,在申报书面材料之前先通过网上资料上报,凡未进行网上材料上报的,视为未申报延续注册材料,不予注册。为做好延续注册初审工作,在无权进入省站后台管理系统的条件限制下,我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查书面材料。目前,资料收集初审工作基本完成,将于近日报送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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